关于上半年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校医院与财务处协商定于2010年6月17—2010年6月18日为学生报销上半年的门诊医疗费。具体安排如下:
长安校区:
时间:2010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
地点:校医院一楼副院长办公室
翠华校区:
时间:2010年6月18日 上午 8:00—11:30
地点:翠华校区卫生所
高职学院:
时间:2010年6月18日下午 14:30—16:30
地点:雁塔校区卫生所
注意事项:请报销的同学携带好校医院的转诊单、学校门诊病历、就诊医院病历及发票,按规定时间办理。
校医院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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