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通知,我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2012年9月1日前在定点协议医院(长安校区学生定点医院在航天总医院,雁塔、翠华校区学生定点医院在262社区卫生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请在9月29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医院进行报销,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在所在区卫生所咨询。
校医院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