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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09-26 】

接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院通知,我校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2012年9月1日前在定点协议医院(长安校区学生定点医院在航天总医院,雁塔、翠华校区学生定点医院在262社区卫生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请在9月29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所在医院进行报销,逾期不再受理。如有疑问请在所在区卫生所咨询。

校医院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