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销学生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17 】

关于报销学生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经校医院与财务处协商定于6月18日--6月20日为学生报销2013年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安排如下:

长安校区:

时间: 2013年月6月18日—19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30

地点: 校医院一楼副院长办公室

翠华校区及高职学院:

时间:2013年6月20日 下午 14:30—16:30

地点:雁塔校区卫生所

注意事项:请报销的同学携带好校医院的转诊单、学校门诊病历、就诊医院病历及发票,按规定时间办理。

校医院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