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学生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经校医院与财务处协商定于6月18日--6月20日为学生报销2013年上半年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安排如下:
长安校区:
时间: 2013年月6月18日—19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30
地点: 校医院一楼副院长办公室
翠华校区及高职学院:
时间:2013年6月20日 下午 14:30—16:30
地点:雁塔校区卫生所
注意事项:请报销的同学携带好校医院的转诊单、学校门诊病历、就诊医院病历及发票,按规定时间办理。
校医院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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