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校医院药品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因为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因),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该项目拟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止(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西安财经大学校医院 (经办人:樊佩苗 联系电话:81556483)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校医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