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市医保局关于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的通知要求,今年我校大学生慢性病申报工作从5月初开始,现将申报程序、申报要求、慢性病病种及补助限额等内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告知学生,确保学生享受医保待遇。
一、申报程序
1、时间:2019年5月11日—5月22日
2、地点:
长安校区校医院203医保办公室(周一至周五)
雁塔校区卫生所一楼医保办公室(周三、周四下午)
3、在申报时间内因故尚未返校的学生可以与医保办直接联系,采取邮寄或其他方式提交资料。
二、申报要求
1、《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见附件)(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见附件)
2、身份证及医保本复印件(19级学生无医保证,仅提供身份证即可);
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需2次以上住院资料);
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申报资料全部为复印件,不予退还;慢性病申请后有效期两学年,即被审批当学年和次学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三、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及统筹基金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1、门诊慢性病分类及病种
Ⅰ类(8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Ⅲ期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Ⅱ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
Ⅲ类(15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
Ⅳ类(3种):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
2、最高支付限额
Ⅰ类:20000元
Ⅱ类:8000元
Ⅲ类:5000元
Ⅳ类:大骨节病(470元)、中重度氟骨症(630元)、慢性克山病(1500元)。
3、支付办法
Ⅰ、Ⅱ、Ⅲ类:起付线350元,支付比例65%,其中多耐药肺结核支付比例70%。
Ⅳ类: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
患有两种及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支付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Ⅰ、Ⅱ、Ⅲ类中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
联系电话:81556485
联系人:刘老师、吴老师
附:《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