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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体检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5-09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入学及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均须参加校医院组织的统一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体检工作拟定于2017年5月22、23、25日分校区进行,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组织学生按时参加体检。

一、体检具体安排

时间

地点

参加体检的部门

学生人数

备注

5月22日

7点—12点

13点—17点

长安校区

校医院

管理学院

496人

经济学院

1142人

5月23日

7点—12点

13点—16点

长安校区

校医院

商学院

1272人

信息学院

389人

统计学院

413人

5月25日

7点—12点

14点—17点

翠华西校区

卫生所

公共管理学院

280人

外国语学院

155人

文学院

610人

法学院

163人

二、体检须知

1、毕业生体检费每人60元,5月17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统一持银联卡缴费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缴费后,在长安校区体检的单位持缴费凭证到长安校区校医院A座205室领取体检表;在翠花西校区体检的单位到翠华西校区卫生所领取体检表。

2、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参加所在学院体检。

3、体检前,学生应按项目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填写体检表上个人须填的项目,并在表头右上角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持体检表到各标示科室自觉排队,依次进行各科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等)、X线胸透。

4、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后,体检表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或生活委员)收齐后,于体检结束第二天交到所在校区卫生所。

5、体检过程中,不得喧哗、拥挤,注意安全,保持工作区域卫生整洁。

6、特别提示:学生不得私自填写体检内容或让他人顶替检查,否则体检表作废,后果自负。

7、体检期间,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辅导员需在现场组织学生参加体检,负责维持秩序,避免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1、体检抽血时间为早7:00-10:00时,空腹。

2、抽血前,请将化验单上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填写清楚,尤其是专业与班级,抽血时上交化验单。

3、抽血前一天,避免进行剧烈运动、喝浓茶和咖啡。

4、抽血当天早晨应注意禁饮、禁食,抽血后即可进食。

5、抽血前如有不适,请事先给医护人员说明,防止发生意外。

6、体检当天请舒适着装,女生请勿穿连衣裙。

学工部 校医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