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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下半年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08 】

经校医院与财务处协商定于12月15日和12月16日为学生报销上半年的门诊医疗费。具体安排如下:

翠华校区及高职学院:

时间:2011年12月15日 下午 14:30—16:30

地点:雁塔校区卫生所

长安校区:

时间:2011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6:30

地点:校医院一楼副院长办公室

注意事项:请报销的同学携带好校医院的转诊单、学校门诊病历、就诊医院病历及发票,按规定时间办理。

校医院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