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2019届毕业生体检安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5-15 】


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年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均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将存入个人档案。我校2019届毕业生体检工作拟定于2019 5月27日至5月29日分校区进行,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时参加体检。

一、体检具体安排

参加体检的部门

学生人数

时间

地点

管理学院

438人

5月27日 7:0016:30

(抽血7:00—10:00

体检8:00开始

 

长安校区校医院

 

信息学院

407人

统计学院

539人

商学院

904人

5月28日  7:0016:30

(抽血7:00—10:00    体检8:00开始

长安校区校医院

 

经济学院

774人

法学院

200人

5月29日  7:00—12:00

(抽血7:00—10:00    体检8:00开始

 

翠华校区卫生所 

 

外国语学院

159人

文学院

427人

公共管理学院

206人

5月29日 14:0016:00  (抽血7:00—10:00    体检14:00开始 

 

雁塔校区卫生所

 

 

二、体检须知

1、毕业生体检费每人47.82元 (收费标准见《陕教体办2014】19号文件)5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持银联卡统一缴费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缴费后,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在所在校区卫生所领取体检表。

2、体检前,学生应按项目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填写体检表上个人须填的项目,并在表头右上角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持体检表到各标示科室自觉排队,依次进行各科检查(内科、外科、五官科等)、X线摄片。

3、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后,体检表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或生活委员)收齐后,体检结束后第二天到所在校区卫生所。

4、体检过程中,不得喧哗、拥挤,注意安全,保持工作区域卫生整洁。

5、特别提示:学生不得私自填写体检内容或让他人顶替检查,否则体检表作废,后果自负。

6、请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检查,注意维持秩序,避免安全隐患。

三、注意事项:

1、长安、翠华、雁塔校区的抽血时间7:00~10:00,空腹;翠华校区上午未体检学生,下午可前往雁塔校区进行体检。

2、抽血前,请将化验单上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填写清楚,尤其是专业与班级,抽血时上交化验单。

3、抽血前一天避免进行剧烈运动,请勿喝酒、浓茶及咖啡。

4、抽血当天早晨应注意禁饮禁食,抽血后即可进餐。

5、抽血前如有不适,请事先给医护人员说明,防止发生意外。

6、体检当天请舒适着装,女生请勿穿连衣裙。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