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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缴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0-11 】

各学院:

根据2022年10月10日西安市税务二分局、西安市医保中心关于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政策培训会议安排,为了保证我校参保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17号

2、《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医保发【2022】97号)

二、参保缴费标准

1.全省202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2.全省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部分特殊人员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可享受多重身份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人员,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对应的参保资助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政策。2022年10月22日前,请各学院提供特殊参保人员享受参保缴费资助资料,逾期将无法认定。具体缴费金额和申报资料(只交纸质版)如下:

 

特殊参保人员类别

个人缴费金额

1.民政认定特困人员

0元

2.民政认定孤儿

0元

3.民政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0元

4.民政认定城市或农村低保对象

90元

5.乡村振兴认定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90元

6.乡村振兴认定返贫致贫人口

90元

①省内特殊人员无需提供认定资料,由省内各区县、开发区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将参保资助对象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信息提供给同级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核准特殊人员参保状态,落实资助政策。学生只需填写《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情况申请表》(具体见附1)。

②省外特殊人员认定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相应身份信息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认定时间之后相关部门动态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认定依据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和乡村振兴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情况申请表》(具体见附1)

三、待遇享受期

1、在我校集中缴费期(2022年10月-11月30日)自愿参保的学生,缴费后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9月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的老生,在校缴纳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参保2023年度医保的应届毕业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提交要求

1、2022级新生以及未缴纳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老生需要以学院单位,填写《2023年度大学生批量参保登记(具体见附2)。

2、已缴纳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老生以学院为单位,登记《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个人详细信息》(具体见附3)。

五、学生医保费缴纳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对全体自愿参保的学生(大一至大四、研究生)收取学生医保费并交至财务处(给财务处附缴费说明,见附4)。其中每人缴费350元;特殊人员待认定后统一退费(1-3类人员退350元,4-7类人员退260元)

2、财务处集中收费时间:10月24日至28日

3、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1日前将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个人详细信息》(见附1,电子版)、《2023年度大学生批量参保登记》(见附2,电子版)、给医保办缴费说明(见附4,纸质版)、财务处缴费后的收据交回医保办,以便医保办尽快做后续缴费工作。  

六、医保费缴纳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辅导员务必与休学以及延长学制学生及时沟通,询问学生是否参保缴费。尤其是因病休学的学生,以便报销休学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大学生医保只能通过学校代收代缴,学生本人(及家人)不可通过手机等渠道进行缴费,以免造成重复缴费或异地缴费等问题影响待遇。

七、学生医保就医程序

1、门诊费用须在定点医院就医后,前往定点医院医保办出示身份证登记后再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即可。

长安校区学生门诊定点医院:西安市航天总医院

地址:西安市南郊航天城宇航街41号。

雁塔校区、翠华校区学生门诊定点医院:长安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雁塔区长安南路与雁南一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

2、住院可任意选择市内的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在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住院费用直接在所在医院挂账报销,不再返回学校报销。(寒暑假、大四实习、新生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不能挂账报销的,可将医疗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办电话:81556485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

1:《西安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情况申请表》

2:《2023年度大学生批量参保登记》

3:《2023年度参保大学生个人详细信息》

4:《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说明》

 

校医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