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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省内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结算业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8-23 】

省医保参保人员:

为满足省级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需求,经省医保中心与各地市协商,省级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可持社保卡在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开通4个地市: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和杨凌示范区。

二、目前开通的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原长期异地备案人员不受影响),医保结算业务仅限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个人账户资金结算,待该业务运行稳定后,将逐步加载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业务。经个人账户资金结算的费用不得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三、参保人员可登录“陕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事大厅”-“异地就医”,查询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和药店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省内异地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结算业务自2020年6月10日起开始运行,参保人员在结算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校医保办联系。

校医保办联系电话:029-89538025

附件:陕西省省内异地门诊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校医保办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