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账户如何计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30岁以下,计入2.7%;31—40岁计入3%;41—50岁计入3.6 %;51岁以上计入4.5 %;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金的5.5%计入。
2.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参保人及其亲属
(1)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2)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
(3)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用;
(4)参保人大额医疗补助费;
(5)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家用医疗器械发生的费用;
(6)由个人负担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7)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以及个人负担的护理费用。
3.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1)住院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2)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住院、门诊)门诊慢性病、家庭病床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3)门诊抢救、重症监护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4.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医院级别 |
第一次住院 |
第二次住院 |
多次住院 |
三级 |
850元 |
660元 |
400元 |
二级 |
550元 |
300元 |
200元 |
一级 |
400元 |
200元 |
100元 |
5.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1)原发性高血压病 (2)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3)动脉硬化性脑栓塞后遗症 (4)脑栓塞后遗症 (5)脑出血后遗症 (6)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7)风湿性心脏病 (8)糖尿病 (9)肝硬化(失代偿期)(10)慢性阻塞性肺病 (11)精神分裂症 (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帕金森病 (14)恶性肿瘤 (15)慢性小球肾炎(16)慢性肝炎(活动性) (17)精神疾病(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18)类风湿性关节炎 (19)原发性心肌病 (20)癫痫(21)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22)慢性支气管炎